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地质部门共青团工作领导的通知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7-25 02:10:17 浏览:95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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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地质部门共青团工作领导的通知
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地质部门共青团工作领导的通知
(1983年9月9日)
全国地质系统目前共有青年职工二十五万多人,占其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左右。他们长年工作在深山旷野、海洋沙漠,为发展祖国的地质矿产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今年初,地质矿产部党组决定设立青年工作部,这对于加强地质系统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是十分必要的。但是,由于地质部门战线长,基层单位分散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,因此,团组织领导关系存在不一致的现象。省地质局团委中,有的属团省、市、自治区领导,有的属省直机关团委领导,有的属不对口单位领导,有的则无处归口,影响了团的工作的开展。
为了加强对地质系统共青团组织的领导,经与地质矿产部政治部协商,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:各地质矿产局、石油地质局团委,在接受地质矿产部青年工作部指导的同时,统一归所在省、市、自治区团委直接领导,以团省、市、自治区委领导为主。在参加会议、发放文件、培训干部及人事安排等方面,均按省、市、自治区直属团委对待。团省、市、自治区委要切实加强对地质部门团的工作的领导,更好地发挥地质系统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。
关于省局以下地质部门团组织的隶属关系,由团省、市、自治区委和地质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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